
江勇律师曾任职于重庆市公安局刑侦、禁毒等重要部门,深度参与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侦办,精通侦查流程与证据规则。转型律师后,带领专业刑辩团队秉持“精准辩护、守护公正”理念,承办多起重大案件,代理的刑事案件取得了一批公安撤销案件,不起诉,缓刑的业绩,代理的案件获得2021年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十佳经典”案例。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重庆市江北区律工委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警风党风政风监督员、重庆市九龙坡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法律顾问,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
• 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党政机关、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重庆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重庆海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常年法律顾问;
• 代理施某某涉嫌诈骗罪,为已经被刑拘的施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向检察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最终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公安撤销案件;
• 代理钱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检察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代理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检察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代理深圳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涉嫌3亿元骗取贷款案,为已经被刑事拘留的孙某申请到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提交不构成犯罪意见,后珠海市公安局撤销案件;
• 代理赵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检察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 代理王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为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王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太原海关缉私局撤销案件;
• 代理陈某涉嫌诈骗罪,为已经被刑事拘留的陈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向检察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终止侦查;
• 代理李某某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以不构成犯罪解除取保;
• 代理方某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在公安局阶段争取到取消指控诈骗罪,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到取消指控寻衅滋事罪,最后方某在被羁押两年后,被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仅以非法经营一罪判处缓刑。该案被重庆市律协评为2021年刑事十佳经典案列;
• 为王景祥意外死亡与蒋兴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咨询,成功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 担任杨进与四川望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精英商城项目部房屋改建偿还案的法律顾问。